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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美华石化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吨硫化碱安全环保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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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甘肃锦恒铭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镍网生产线建设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项目公示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酒泉美华石化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硫化碱安全环保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甘肃省玉门老市区化工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本次技改工程保持产能不变,原料采用外购的合格硫酸钠,不再使用矿厂芒硝,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对特定行业产生的废硫酸钠进行资源化利用,技改完成后生产规模仍为年产硫化碱1.5万吨。

二、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酒泉美华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陈经理  13830158888

通讯地址:甘肃省玉门市玉门老市区化工工业园区解放路

邮箱:1136072373@qq.com

三、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的基本情况

编制单位名称: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高工 13659482669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69号之9号东瓯国际大厦13

邮箱:xbsthjgc@163.com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相关环保措施

1)废气:废硫酸钠预处理废气采取SNCR脱硝+急冷+半干法脱酸+活性炭粉喷射+布袋除尘达标排放;硫化碱生产烟气采用SCR脱硝+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达标排放。

2)废水:生产工艺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在厂区暂存后外售进行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示期间欢迎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及各界关心本项目的公众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事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前往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报告书,联系方式为:

建设单位:酒泉美华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玉门市玉门老市区化工工业园区解放路

联系人:陈经理    13830158888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具体形式:网络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表或电话、发邮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0lDCBe3uFzqPsslq3-dGQ?pwd=kskj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酒泉美华石化有限公司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