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永靖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南片区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和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永靖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南片区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兰州新融环境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和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18468165694
附件2: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附件3:其他说明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