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州新区纬五十一路(BW3#路至201省道)道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和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纬五十一路(BW3#路至201省道)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和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2024年4月2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931-8259682
附件1:专家意见
附件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附件3:其他说明事项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2E49XJDJoHwwbTx9toiiA
提取码:5t7t
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