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黑潭沟尾矿库工程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黑潭沟尾矿库工程;
⑵建设性质:新建;
⑶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甘肃省陇南市成县黄渚镇,拟建尾矿库库址位于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选厂东北侧约2.8km处的黑潭沟。该库址初期坝坝顶标高1395.0m,坝轴线底标高1323.0m,初期坝高72m,堆积坝最终标高1485.0m,堆积坝高90.0m,总坝高162m,总库容3995.7×104m3,有效库容为3574.3×104m3,属于二等库。可以厂坝铅锌矿选矿厂29.7年正常排尾要求,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54403.22万元。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
单位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成县黄渚镇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99939186603 电子邮箱:2334586346@qq.com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69号之9号东瓯国际大厦13楼04室
联 系 人:庞工
联系电话:18153983801 电子信箱1421215481@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