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玛曲县尕玛路南段西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工程为傍山型尾矿库,设计总坝高59m,总库容549.7万立方米,等级为四等,采用一次性建坝,分两期建设,一期坝高45m,坝顶宽4m,二期坝高14m,顶宽4m,主要建设尾矿坝、排洪设施、防排渗设施、安全监测设施、辅助设施、安全防护、安全标志以及管理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尼玛镇金象选矿公司
联 系 人:冯总
联系电话:13369308282 邮箱329162187@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编制单位: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忠萍 传真:09318249241
联系电话:18794898698 邮箱33033263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公参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