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兰州裕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三氟化氮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项目公示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兰州裕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三氟化氮项目
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兰州新区化工园区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综合楼、生产区、仓储区、环保设施及相关公辅配套设施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投资4.3亿元,年产3000吨电子级三氟化氮,二期项目投资3.5亿元,年产3000吨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副产品有氟氢酸(40%)、氢气、氟化氢铵等。
二、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兰州裕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经理 0931-8326602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化工园区
邮箱:1009434529@qq.com
三、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的基本情况
编制单位名称: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高工 13659482669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69号之9号东瓯国际大厦13楼
邮箱:xbsthjgc@163.com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相关环保措施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各类含氟化物、氨废气经三级水洗+两级碱洗净化达标后,经15m排气筒外排。
(2)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在厂区暂存后外售进行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示期间欢迎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及各界关心本项目的公众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事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前往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报告书,联系方式为:
建设单位:兰州裕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新区化工园区
联系人:王经理 0931-8326602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具体形式:网络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表或电话、发邮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附件:附件:第二次公示-兰州裕氟新材料三氟化氮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兰州裕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