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陇南永隆矿业有限公司金厂铜金矿选矿工程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陇南永隆矿业有限公司金厂铜金矿选矿工程;
⑵建设性质:新建;
⑶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陇南永隆矿业有限公司金厂铜金矿选矿工程,位于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马营镇吴家那村,选矿厂厂区紧邻现有矿区采矿工业场地。本项目选矿厂生产规模为3万t/a(100t/d),采用混合浮选+精矿铜金分离工艺,本项目最终的产品为铜精矿、金银精矿。铜精矿中可计价元素品位:铜28%,金30g/t;金银精矿中可计价元素品位:金25g/t、银140g/t,年产金精矿2415t/a、铜精矿产量为435t/a,选矿尾渣用作建筑材料外售,本项目不设置配套尾矿库。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陇南永隆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都区城郊桥南闫家湾30号楼
联系人:怀总
电话:13919290777
电子信箱:2334586346@qq.com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69号之9号东瓯国际大厦13楼04室
联 系 人:庞工
联系电话:18153983801
电子信箱:1421215481@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陇南永隆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