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规定及省、市有关要求,切实搞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现节能、减排、减行、增效的目标。经公司研究,我公司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现将公司生产及排污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一、审核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302557160895X9
企业所在地:甘肃省甘南州玛曲县尕玛路南段西侧
法人代表:马江
二、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生产规模:400t/d(12×104t/a)。
主要产品:成色大于99.9%的合质金,年产黄金粉88kg。
三、使用原料的情况
原料名称:尾矿、氰化钠、石灰、氢氧化钠、盐酸、硝酸
数量:112000t/a、36t/a、105.6t/a、4.5t/a、1800L/a、600L/a
用途:对格萨尔金矿尾矿经过球磨、浓密、浸出、吸附、解析、电积后生产黄金粉。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原料采挖、拉运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尾矿库干滩采取定期洒水降尘措施;浸吸车间设置HCN气体报警装置,漫出槽及电解装置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措施,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燃油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
2、废水
选矿浓密废水、压滤废水、锅炉软化水全部返回选厂回水池用于选厂生产;解析液全部返回工艺循环使用;活性炭酸洗再生废水经中和处理后用于尾矿库洒水降尘。尾矿库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定期泵到尾矿库干滩表面降尘。
3、噪声
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8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尾矿属于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玛曲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企业在建设过程中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各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并组织安全环保生产教育。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
联系人:王永杰
联系电话:18919003718
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