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玛曲县生态畜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玛曲县生态畜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年限:2023年-2025年
建设地点:玛曲县河曲马场、阿万仓镇、齐哈玛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
(1)玛曲县河曲马场:购置二级及以上甘南牦牛种公畜、二级以上基础母蓄;牲畜暖棚、场区内道路、牛用活动场、智慧系统等的改扩建、新建。
(2)阿万仓镇:计划每年育肥批,每批购进350头架子牦牛进行集约化育肥。集中育肥可实现牦牛2~3年提前出栏,减轻草场压力。项目建成后,正常年出栏10500头育肥牦牛,年生产有机肥3850吨。
(3)齐哈玛镇:计划每年出栏3批,每批计划购进2250头架子牦牛进行生态养殖。项目建成后,正常年出栏6750头牦牛,带动周边牧民增加牦牛年出栏量3000~4000头,达到万头规模效应,年生产有机肥2475吨。
二、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玛曲县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李工 18189579563
通讯地址:玛曲县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事务中心
三、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的基本情况
编制单位名称: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高工 13659482669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69号东瓯国际大厦13楼
邮箱:xbsthjgc@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玛曲县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事务中心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