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⑵建设性质:改扩建;
⑶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西南14km处的那吾乡早子沟行政村,本次主要对采矿区改扩建,不对已批复的选矿厂、尾矿库进行改扩建。采矿区与现有选矿厂、尾矿库之间有矿区道路连接。本项目改扩建后生产规模拟由现在60万t/a扩大至120万t/a,其中60万t/a供给于现有2000t/d选矿厂,剩余60万t/a外售;采矿权范围面积由2.5279k㎡变更为2.5271k㎡,开采标高为3385~2400m,矿山服务年限为15a,本项目矿山建设总投资为110852.11万元,其中新增项目投资37410.91万元,利用原有固定资产73441.2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8009465025
电子邮箱:346148697@qq.com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69号之9号东瓯国际大厦13楼04室
联 系 人:庞工
联系电话:18153983801
电子信箱142121548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