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对“甘肃省灵台县史家河水库工程”进行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省灵台县史家河水库工程
项目选址:史家河水库引水枢纽位于达溪河支流史家河上,水库坝址位于史家河东侧沟道内。
建设内容:水库总库容为502万m³,兴利库容为350万m³,年供水量745万m³,是一座以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及人饮等综合利用的注入式水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通讯地址:灵台县西大街107号
联系人:吕工
电话:1512043527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69号之9号东瓯国际大厦13楼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931-8249241
邮箱:27434055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