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我单位建设的徽县向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阳山铅锌矿10万t/a采矿扩建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于2025年9月28日竣工,现计划进入调试阶段,调试期限为2个月即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徽县向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