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街道店子街村片区CG-48-1-0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街道店子街村片区CG-48-1-08地块,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街道店子街村城中村东侧,东岗东路以北,兰州皮革厂东家属院以西,鱼儿沟以南,兰州汽车新东站以东。调查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面积为22195.5平方米(33.293亩)。1960年前,调查地块为民宅和“城湾菜地”;1960-2022年,地块逐渐发展店子街村(棚户区),地块主要功能为居住区,2015年前,该地块土地归集体所有,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将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但对地块建筑物尚未拆除及开发;2022年-2025年,地块建筑物逐步拆除,土地平整,地块暂未开发利用,部分裸露区域覆膜防尘。相邻地块使用现状主要为住宅区、学校、汽车站。2025年11月19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条件通知书》(兰自规条〔2025〕51号)将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中的城镇住宅用地。
相邻地块使用现状主要为住宅区、学校、汽车站。南侧相邻地块历史上在2015年前为东岗东路及原兰钢厂旧址,其中兰钢厂始建于1958年,于2003年停产,2015年原地表所有建筑物均被拆除。西侧相邻地块历史上在2015年前为原兰州皮革厂,其中原兰州皮革厂始建于1960年,于2012年停产,2015年全部拆除。
考虑到地块历史上存在居民住宅,居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的排放可能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另外相邻原兰钢厂和原兰州皮革厂生产区可能会通过地下水迁移或大气沉降污染本地块,且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中的城镇住宅用地,为保障后续住宅使用过程中的人居健康及安全,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兰州市城关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街道店子街村片区CG-48-1-08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二、调查结论
经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街道店子街村片区CG-48-1-08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地下水样品个别因子超标主要是地块北侧鱼儿沟侧向渗漏以及地下水矿化度本底值高,非污染引起或造成,且区域地下水无开采利用价值,不存在污染暴露途径,无需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本地块达到建设用地标准,因此本地块可继续作为一类建设用地使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54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
三、调查建议
(1)在本地块未开发利用前,需做好地块管理工作,严禁外来污染土壤进入该地块内。地块开发建设阶段需对本地块土壤及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可随意外运倾倒。
(2)本次调查结果是基于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街道店子街村片区CG-48-1-08地块现有条件和现有评价标准而做出的专业判断,未来该地块由于地块用地类型或评价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应对现有调查结论进行评估,必要时需重新开展地块环境调查与评估。
(3)本次地块环境调查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地反应地块检测指标分布情况,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未来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或超标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防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
四、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委托单位:兰州市城关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部长
联系电话:18152098232
兰州市城关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